关于加强本科毕业班教学工作规范管理的通知
2021-11-19 11:06   审核人:

各相关学院:

为加强学校本科毕业班教学管理规范,实现教学工作、毕业实习与就业工作的有机联动,进一步提高学校本科毕业生去向落实率,根据市教委相关工作要求和学校有关规定,现通知如下:

一、工作原则

1.严格保证本科专业毕业班所开设课程的授课课时及考核方式,教学安排不打折扣。

2.本科专业毕业生的毕业论文(设计)工作早安排早介入,论文质量不打折扣。

3.毕业班教学工作有痕迹,教学档案完整可追溯,教学文件不打折扣。

4.本科专业毕业班教学工作要按评估标准考量及检验,考评标准不打折扣。

二、工作举措

1.申请调整第七学期课程在第六学期开设。本科专业确有特殊情况及需要,第七学期个别课程可申请提前至第六学期开设,课程类型仅限理论课程或理实一体化课程。课程学期调整申请由专业负责人提前提出,填写分学期教学计划调整单,经学院专业建设指导委员会论证后,报教务处审批备案。

2.第七学期课程安排时间前移。在对本科专业第七学期课程进行排课时,可将课程尽量安排在前两周或前四周等时段。总体上将第七学期课程向前排,便于学生提前离校去企业参加实习和就业。    

3.教学与就业工作同向同行。对于目前已在课表中固定上课时段的课程,本科毕业班可以采用启动开放课表的方式,调整课表。学院申请将课程提前,保质保量提前完成课程授课任务。具体要求:①教学班要确保平稳运行,理论课程或理实一体化课程须在校内开设。②在第七学期课堂教学任务完成后,各学院可将第八学期毕业实习前置到第七学期。③根据教学实际,各学院启动本科毕业论文(设计)工作。

4.校企协同育人。对于能整建制能接受学生的优质企业,可在保证学生实习或就业规模(原则上≥15人)前提下,单独组班。具体要求:①教学班必须保持平稳运行,理论课程或理实一体化课程不做课程替代及学分置换。②任课教师根据课程大纲要求,可以调整教学方式(采用线上、线下或混合教学模式)、时间安排、授课地点(企业或校内)。③课程内容、考核方式等要与课程大纲一致,确保有教学过程。④如涉及课程替代等重大事项,须经学校教学工作委员会批准后才能实施。

三、工作要求

1.为保证本科专业毕业生高质量就业,在第七学期要充分体现教学工作安排与学生实习与就业联动。

2.各学院根据专业情况提前一学期部署好教学与实习工作,尽量避免临时性调整。

3.课表调整期间要做好学生工作,避免因课程调整在学生中产生舆情。

4.本科专业毕业生的毕业论文(设计)工作早安排早介入。如在企业完成毕业实习,企业需具备毕业设计指导教师,具有丰富工程经验、工程师及以上职称,指导毕业设计的相关要求符合学校规定,毕业论文(设计)质量不打折扣。

5.相关教学安排调整工作需经学院专业建设委员会论证并审议通过,学校教务处批准后实施,相关会议记录应在学院和教务处完备可查。






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教务处(招生办公室) 校企合作与就业处

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2021年10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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